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的汽车报废标准,并结合机动车定期检验,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(汽车使用年限从“初次登记日”起计算),通知车主限期办理报废、注销登记。收回汽车号牌和行驶证,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,报废汽车的档案保存2年,在计算机机动车档案管理系统中建立《报废汽车档案信息库》,保存5年。
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
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公司专门回收报废汽车。对一些尾气不合格、噪音大、车况差的车辆,进行回收拆解,对五大总成(前后桥、变速箱、车大架、发动机、方向机)彻底进行拆解,并对空调制冷系统的报废车中氟利昂制冷剂进行回收分类储存,完全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汽车回收标准。
缺件登记。遗失的驾驶证、登记证和号牌必须在报纸上声明作废(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),遗失部分应与车主协商;
车辆编号,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;
车身照片(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和号码)、车棚编号照片(需要显示车辆编号)
卸车牌,随同车辆一同入库;
开入库单。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;
整理汽车资料,按编号装订,并登记台账;
将复印件和所有报废汽车材料移交给入境人员,并填写手续和转移登记表。